(2008年5月22日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秦小兵为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佟齐为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立新为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凯为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凤芹为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程为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李黎为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