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1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发改委主任万新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