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2008-04-16
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玉民,副主任邱思达、张文华、陆小平及委员共20人。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力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宏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田利跃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赵玉民主任主持。
会议进行了五项议程: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强我区中小学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教育的发展,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依法治教,认真贯彻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在加强教育改革、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特色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区的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会议指出:①区政府要继续严格依法治教,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坚持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②要把校长、教师队伍水平的提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③坚持办好特色校,要把素质教育、学生的全面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同时要注重尖子生的培养。
二、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工作上有部署、组织上有保证,考核上有目标”的具体要求,措施得力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政府工作。会议指出:①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②要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加大办理经费的投入,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③要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区政府制定的办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内司委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判案件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大内司委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判工作经过八年的实践与探索,已经逐步规范化。通过旁听庭审,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可以直接监督法院审判、检察院公诉和相关行政部门应诉工作,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效果也很好。会议指出:①旁听工作要继续坚持做好,不断改进,加强监督的目的性。②人大代表要通过旁听,发现法官、检察官和行政应诉人员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更多的改进意见,促进司法公正。③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做好相关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四、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石景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月8日—11日召开。
五、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王景华辞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